全国各省、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申请条件及办法
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,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确保自身在国际货运领域的合法合规经营。备案过程要求企业提交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,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,从而获得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资格。由于备案企业已经通过了主管部门的审核,其经营行为和业务操作更加规范,因此在海关审批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,提高货物通关效率。
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申请条件
1. 企业资质: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. 注册资本要求: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,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;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,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;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,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;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的,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其中Zui高一项的限额;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,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。
3. 人员要求:拥有至少两名以上具备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。
4. 经营场所与设施: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以及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必备的办公条件、机械设备和业务单证。
5. 管理与制度: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,并能与进出口收发货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。
二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办理办法
1. 提交材料: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表》;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人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格证书、报关员证书等);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办理流程:申请者向所在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,或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;备案机关(如省商务厅)收到申请材料后,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备案,并发放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证明》;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,备案机关不予备案,并书面告知理由。
3. 备案有效期及变更:备案有效期通常为3年,自准予备案之日起计算;到期后需继续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,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备案机关重新备案;若《备案表》上的任何信息发生变更,国际货代企业应在30日内办理《备案表》的变更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,《备案表》自动失效。
联系方式
- 电 话:13129199699
- 总经理:李秋
- 手 机:15015851649
- 传 真:13129199699
- 微 信:fosyqf